11月7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文东先生,就乌鲁木齐市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及消杀情况进行通报。
疫情以来,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广大一线环卫工人坚守“疫”线工作岗位,全力确保疫情期间环卫作业不断档,确保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
(一)科学统筹、合理调配清运车辆和垃圾清运线路,加大垃圾清运作业频次,定时定点密闭收运。同时,清运作业单位与各街道(社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快速响应、及时清运,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8月10日以来,累计清运一般生活垃圾18.99万吨、各类风险垃圾2.86万吨。
(二)把握重点环节,落实闭环管理。一是加强人员闭环管理。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区城管局主要领导、清运作业单位(队长)、清运驾驶员和处置员层层签订责任状3021份,发放告知书1000余份,明确高中风险区垃圾清运“十严禁”。二是加强车辆闭环管理。对隔离医学观察点和高中风险区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系统,实施全程监控,严格落实“专人专车专线专点”清运要求。三是加强居住场所管理。不同风险等级垃圾清运作业人员,设置不同生活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3次消杀,不同区域作业人员分别设置不同进出通道,避免交叉流动。
(三)规范清运流程,分类妥善处置。一是一般生活垃圾按照“日产日清”要求,转运至米东固废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高中风险区垃圾清运全过程驾驶员不下车,不与垃圾接触,不与人(物)接触,严格落实“专人专车专线专点”清运要求,采取分层摊铺、生石灰消杀、黄土覆盖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做好消毒杀菌,严防病毒传播。市、区(县)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清运车辆的清洗消毒,杜绝因垃圾污染造成疫情传播,做到安全规范运输、无害化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同时,市、区两级均建立了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作业人员24小时值守、随时转运处置,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垃圾转运处置体系高效运转。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将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力度,保障城市运行平稳有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社区按照防疫要求,规范做好垃圾源头收集,以便清运作业单位能够及时开展清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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