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中国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党的xx大以来,北京市政协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在北京领导下,努力推动总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体会: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特色。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搭平台、聚共识上。在领导下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政协协商实现了与政党协商、协商、协商、基层协商等的有机衔接,为政协把握自身性质定位、发挥协商平台作用创造了条件。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优势。人民政协具有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在领导下,把政协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为政协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在实践中,我勉泛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促进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有机结合、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质量。人民政协必须把履职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全过程。在领导下健全完善政协协商的程序机制,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提高政协履职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激发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的履职积极性。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成效。人民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最终要体现到服务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来。在领导下,建立规范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和反馈机制,有利于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更多转化为决策,有利于的决策意图得到委员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认同,达到凝聚人心、凝聚共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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