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进步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
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讨论后,
确立年级组“进步之星”。
2.“进步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
30%、60%,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
“进步之星”由班级推荐,每班2名学生。
六、上交要求:
1.年级组长在线编辑“进步之星”“进步之星”名单。
2.年级组长汇总“进步之星”照片及感言。
3.截止时间:1月18日(九年级可延后)。
七、表彰及奖励
1.学校颁发“进步之星”“进步之星”荣誉证书,发放学习奖品。
2.学校微信平台推送“进步之星”“进步之星”名单及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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