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证的发放和老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
1、凡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称号,评优比例为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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