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上下班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冬季:10月至02月:上午8:00—12:00,下午13:00—5:00夏季:03月至09月: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
三、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内乱仍纸张、大声喧哗;
四、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打私人电话,在公司办紧急私人事务会客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特殊情况需向部门领导请示;
五、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干私活、扯闲话、说脏话、吃零食等;
六、办公室内一律禁止饮酒、打牌、赌博等;
七、上班前一律不准饮酒,如有员工因故饮酒而影响工作,部门负责应劝告其先休息后上班,并扣发当天工资;
八、自觉爱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专供来客使用,公司员工不得随意使用。
九、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能动用该部门的电脑、电话、资料等。
十、(一)下班后要认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15分钟后30分钟内为迟到,30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告知会计登记好外出公干事由表,提前外出的,需打电话告知会计,回班后补写外出公干事由表。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3.下班时间到后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就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部门领导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否则无故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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