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保协[20xx]35号)要求及<<浙保协关于做好保安管理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保协《20xx》47号)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人社《20xx》10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市保安协会将于 12月11日举办保安管理师(二级保安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安管理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保安管理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15年以上解放军、武警bu队服役或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工作经历。
另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的;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3。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的;
4。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学员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原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2、有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3、有关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4、有关论文发表或编写的教材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5、有关学习能力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6、有关培训指导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7、有关奖励、年度考核情况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8、有关学历、学位和任职年限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9、二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
三、材料装订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反正面打印为佳)并按规定份数,每人3份材料、装订成册。为确保资料的完整,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材料清单并签名确认。(材料装订建议简装,最后有协会统一审核整理)
四、具体课程计划
五、培训教材
1。省保安协会组织编写的《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
2。与保安相关的'文件法规。
3。专题讲义。
六、授课方式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采取集中现场授课的形式,技能实践采取召开座谈会、考察先进单位、教师指导(包括教师网上指导、答疑,教师深入实地现场指导答疑,教师批改作文、反馈作业情况)相结合的形式。
七、师资选择
依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师资的要求,从本行业、高等院校、公安监管、消防部门以及社会培训机构等渠道,选择既有系统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
师资来源省协会专家师资库老师。
八、报名
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筛选符合培训要求的人员进行报名及资料申报,统一将纸质资料上报市保安协会,报名截止日期11月30号。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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