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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企业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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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县科协决定开展20xx年度县级农村科技示范户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运用科学技术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经过农函大等培训并获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参加当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必须从事示范专业二周年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青年农民和妇女。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2.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素质,经过农函大、绿色证书等渠道培训,获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能在技术引进、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能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能在促进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当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并在其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热心向周围群众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自觉反对和抵制迷信愚昧活动及赌博等不良社会陋习。

  4.积极参与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科学试验示范,并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同产业效益的两倍。

  5.积极参加当地科协组织,自觉服从协会管理,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科技活动。

  三、评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县级农村科技示范户100名,名额分配:每个镇原则上推荐7名;龙山街道和每个乡原则上推荐5名。古城街道办和开发区街道办酌情考虑。

  四、评选推荐程序

  根据《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由科技示范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推荐表》(见附件),经乡镇(街道)科协先筛选审核,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于20xx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表上报县科协科普部。经县科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定后,由县科协命名,并授牌。

  五、几点要求

  1.各乡镇(街道)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依照县科协分配的名额择优推选,每个乡镇(街道)推选时优先照顾青年农民和妇女。已获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称号者,除特别优秀、示范成就突出者,原则上不再次推荐。

  2.凡评选推荐为县级农村科技示范户,均应认真填写《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3.推荐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科协留底,一份上报县科协),用钢笔或电脑打印填写,字迹端正清楚,签章齐全。请同时上报电子申报表。

  联系人:陈凤权 电话:

  地 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701室县科协科普部 邮 编:313100 电子邮箱:县政府OA-县科协办公室;农民信箱--县科协陈凤权。

  附件: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长兴县科学技术协会 20xx年9月25日

  主题词: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 评选 通知 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长兴县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 20xx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20xx年度长兴县农村科技示范户

  推荐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推 荐 表

  (章)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电脑打字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有关名称注意写全称。

  3、表内所填内容应以县级农村科技示范户评选条件为依据,与此活动无关的事迹和项目不在评比与填写范围之内。

  4、主要事迹填写要简明扼要。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5、推荐表格一式二份填报。同时要上报电子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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