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琴房使用要求:
1.琴房开放时间:早:5:50—6:30
午:11:20—12:15 12:15—13:10
晚: 17:00—17:40 17:40—18:20
2.排琴房时不准代替他人挂琴房领取钥匙。
3.使用琴房时不准擅自离开或提前退琴房,在琴房和走廊内打闹停三天。
4.使用琴房是一人一房制,不准其他人入内(允许他人入内停琴3天),练琴或练声时须关门,室内他人小件器乐不准擅自动用(动用者损坏个人赔偿)。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房三天。
6.琴点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好灯、关好窗户、锁好门带好个人物品(如损坏丢失责任自负)方可离开。(违反规定者停琴房3天)。
7.琴房排满时,小件乐器须给练钢琴或练声乐的学生让琴房,小件乐器学生可把乐器拿到琴房外练习,算琴点。
8.琴房不满时第二个琴班无人,经琴房管理人员同意,第一个琴班的学生可在琴房继续练琴或练声,不再排其他人。
9.琴房值日按各班任安排执行,经检查不合格,当事人停练两天,查不到当事人停全组人员。
10.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11.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房一周。
二.琴房管理及处罚:
1.机关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二年九班、二年十班、二年十一班负责,艺体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一年八班、一年九班负责。
2.凭证件领取钥匙方可使用,使用完毕换新锁或交新锁费和安装费20元,并停琴三天。
3.琴房卫生承包到班、到人,不打扫卫生者或打扫不合格者、物品摆方不整齐者,停琴三天。
4.擅入其他琴房者,练琴时间串琴房者,停琴三天。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三天。
6.练完琴后,不关窗、不关灯、不关门者,每项停琴三天。
7.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一周。
8.不是练琴时间在琴房楼道滞留、戏耍者,每人次扣2分,并停琴三天。
9.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灯管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以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际的原则,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做出该生停用琴房一天至五天的处罚。望音乐专业学生严格遵守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