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4月6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一)共放假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按学院安排做好值班工作,落实好安全防火及卫生防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相关领导,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附件:放假值班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xx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通知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