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任糖尿病病例管理负责人,由糖尿病专职护师负责糖尿病病例管理工作。
第二条糖尿病病例档案建立
1)糖尿病病例档案的建立,其目的是通过运用信息整合优化及全程督导的管理模式,帮助患者提高治疗达标率,改善病情,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故此建立档案需本着患者自愿原则。
2)糖尿病专科医生在对患者进行全面病情评估后,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而后由医生带患者至门诊5号诊室(患教室),交由专科护士为患者建立随访档案、并对患者提供进一步健康教育和指导。
3)建立档案时护士应仔细询问病情并逐项填写门诊随访病例各个随访项目。书写时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第三条糖尿病病例档案管理
1)档案材料应依次编号,顺序放置,妥善保管。书写时字迹工整、清晰。
2)档案材料应专柜放置,上锁保管。除医务人员外,原则上不予以外借或查阅。如需借阅者,应保持档案整洁,不可随意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3)门诊糖尿病档案全面记录病患在门诊检查的所有血糖,血压,血脂,体重等疾病变化信息,并由专职护士定期为病患更新疾病检查数据信息。
4)档案登记本内红色“○”标记表示:初次诊断糖尿病的患者。
第四条糖尿病病例干预
1)建立档案后,糖尿病患者每次到门诊就诊时,首先由专职护师通过分析其一阶段的血糖,血压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饮食,运动等相关健康教育;再由门诊医师进一步给出诊疗处方。
2)电话随访咨询专职护师有计划的根据所管理的糖尿病患者的病情需要,定期主动电话随访患者,关心患者最近的`身体状况,给出专业的建议,并对长时间未就诊的患者给予提醒。
3)开通糖尿病健康知识电话咨询热线,及时为糖尿病患者答疑解惑。
第五条本着平等、关爱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以保证病例的长期跟踪和持续性管理。
上海市同济医院内分泌科
xx年1月1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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