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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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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喜欢在边缘与缝隙中窥看历史。

  喜欢把历史读成小说,也就把《史记》读成小说。《史记》写男子也写女子,写男子不吝笔墨,写女子一笔带过;写女子多淫荡,也多真性情。《史记》于我历历在目的也便是这些女子。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褒姒任性不知轻重;然天下不负幽王,而王自负。曾看过无名氏《烽火戏诸侯》,画中褒姒就像观音低眉,正如佛经云:“仪容婉媚,庄严和雅,端正可喜,观者无厌。”或许这是后世对褒姒的一种阐释,政治也好,淫荡也罢,全归于禅意。

  《史记》不写妲己形貌,看过只是很简单地知道纣王沉迷于她的美色,听信过她的话。但许仲琳《封神演义》谓其:“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真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不亚九天仙女下瑶池,月里嫦娥离玉阙。”真真尤物!妲己成为经典也都使世人心思。

  女子如水,君子当如器。可中国对女子历来缺乏宽容与平和,不但男子对女子,女子对女子也不过如此。那些烟视媚行的尤物常常引起他们本能的嫉妒,嫉妒而生亲近之意,一旦不可企及,便本能地恐惧,又生贬抑之心。妲己成为了狐,女子们也并未像最初的狐一样受到尊敬与膜拜,倒是为“红颜祸水”之说制造了那么一点点可疑的佐证。便痛恨那些古代风气,于女子而言,全是轻蔑与禁欲的压抑。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淫荡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淫荡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平。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中国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奥地利卡夫卡的很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一天早上,大概是由于受生活重担和职业的习惯势力的压迫,他竟然从人变成了一只顾大的甲虫。自己和家人的一翻惊慌后,家人开始明显地对他冷淡,几乎不予理睬,不予关照。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竟"奇迹般"地很快就恢复过来——或者说他们干脆就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曾经开口叫过他们的甲虫就是格里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格里高尔那心情愈发愉快的美丽的妹妹,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灾难不是命中注定的其实更为可怕。当然幸运地逃脱灾难又是命运不可捉摸的另一方面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供给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此刻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构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一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一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此刻老了,懊恼自我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此刻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齐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梦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仅有把握自我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时间简史读书心得4

  由于暑假里韩教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向都十分热爱数学,并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必须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立刻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终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能够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齐,变成线,变成面,就无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明白,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必须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可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我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先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进取准备着。在一次偷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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