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入学时矮小稚嫩的身影到现在变得高大挺拔。这六年的光阴转瞬消逝。我即将告别亲爱的母校,敬爱的老师,同窗的学友,准备进入新的学校。而小学的生活让我历历在目。
在我的记忆当中,我们的语文老师邹老师总是把每一节课讲得绘声绘色。我们有不懂的地方,老师会用各种方式来给我们详细解答。为了增加我们的课外知识,老师还会给我们补充课外链接。
老师对我的鼓励尤其让我印象深刻。记得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一时紧张把刚想好的答案全忘掉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就像有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向我投来鼓励、信任的目光,我镇定了情绪用响亮的声音回答了问题。
老师的工作十分的辛苦。记得有一次,已经过了清校的时间。天色渐渐地暗下来,同学们都已经回家,老师也都陆续下了班。正当我要转身下楼时,发现办公室的灯还亮着,灯光中闪现出熟悉的身影,我从窗户里偷偷地望了一眼,只见桌子上放了几叠厚厚的作业本,老师还在细心地批改着作业。
我真想对老师说:“老师您是伟大的,您不辞劳苦地教导我们,孜孜不倦地批改着我们的作业,您就是灵魂的工程师,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我永远不会忘记您!”
同学之间那份真挚的友谊更是让我记忆犹新。一天下午上体育课练习跑步,我心不在焉地跑着。不小心拌到了,我的膝盖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一些同学围在我身边。这时,伸过来一只手,他把我拉起来搀扶着我回到队伍中去。顿时,一股暖流涌入我的心田,他还不时地问我:“好点了没?”让我感到友谊的珍贵。虽然我磕破了膝盖,但是这份真挚的友谊却减轻了我的疼痛。
在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中让我最难忘的是亲爱的同学们与敬爱的老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要挥手告别了,让我们留住这在小学生涯里度过的最难忘的时刻吧!
大家好!我是3班的刘玉。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拒绝零食,珍爱健康”。
开学一段时间了,学校已经禁止外出购买零食,有些同学是否觉得少了点什么,有的同学是否还在想方设法地到校外的货摊上购买零食,以解一时之馋?可是同学们,你们知道经常吃零食给我们带来的严重后果吗?
首先,这些零食本身是不卫生、不安全,对身体有害无益的。零食好吃,那是因为大量调味品的作用,零食好看,那是大量色素的功劳。经常吃零食,会破坏正常的饮食习惯,打乱胃肠消化规律。拖垮你的身体。身体是的本钱,没有健康的身体,你的任何理想也都很难实现!
其次,常吃零食还易引发同学们的贪图享乐和无意义的攀比心理。有一段时间,你是否曾经因为自己有零食吃而眉开眼笑,而忘记了学习呢?你是否曾经看到别人在吃零食时自己控制不了也想过一把瘾?你是否曾经为了吃零食而偷偷地把家里的零钱带来用光?同学们,警惕啊!你已经被零食“毒害”了!
另外,常吃零食还给校园环境带来了与我们校园极不相称的一幕幕。有的同学吃过零食后将包装纸或果皮随处乱扔,整洁的校园一会儿功夫就变成了“花脸”;有的同学吃过零食后尽管把“残余物”扔进了教室的垃圾桶,却引来了一只只大头苍蝇,同学们,我们忍心看到这样的校园吗?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吗?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拒绝零食的诱惑呢?
第一,我们要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零食给我们带来的各种危害,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抵制零食的诱惑。
第二,要控制身边的零花钱。把零花钱用到学习上和其他有意义的事情上。
第三,同学们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即时提醒身边买零食的同学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响应学校的号召。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拒绝零食,还自己一个健康的'身体,还自己一个良好的心境,还校园一个洁净的空间!
20xx年,我踏进了淄博师专附属小学,眨眼间,五年一闪而过。在这五年里,我们与与44个伙伴一起学习、一起快乐成长;在这五年里,我们已经从一个个天真幼稚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大姐姐;在这五年里。
记得三年级时,我们召开了一年一度的秋运会,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个个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的拉拉队也不甘落后,忙着加油,忙着写稿子。不论成绩怎样,不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在帮助着他们,那一次,我们成功了,我们获取了胜利的果实!
记得五年级时,我们去商家实验基地。我们的脸上展现出了我们的笑脸,愉快的心情伴随在我们的身旁。我们在那里学会了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学习了编织中国结、制作剪贴画、变魔术,我们在那里有了许多的第一次,也在那里学到了许多知识。我们在那里自己叠被子、刷盘子,第一次学会自理,第一次尝到了劳动的快乐。
在这五年里,我们没有让老师省心过,也没有得到过一面红旗,虽然我们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但是,我们是一个团结的集体。现在,我们即将离开我们的母校,小学时光也要结束了,我舍不得在母校度过的一点一滴,我舍不得那些老师们,我舍不得那些同学,我舍不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