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项目已于 年 月 曰竣工,该项目已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根据《关于柳州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 障金的交纳、使用、退还办理程序的通知》(柳劳社字[2004]26号)的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被拖欠工资的人员,请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xxxxxxx833978
特此公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公示放大张贴于该项目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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