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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旁站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过程质量形成阶段的时间,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事前质量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监理大纲及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控制组织系统;

(2)建立现场质量控制系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做好质量监控的各项准备工作;

(3)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和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和特种人员岗位证书,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可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6)对工程中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及器材的质量控制; (7)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型号、性能参数和数量; (8)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 (9)审查分包商的资质; (10)交桩复测的质量控制; (11)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2)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 2、事中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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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

(2)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 (3)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4)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5)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6)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7)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现场质量及各参与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8)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9)向业主方整理和提交监理资料; (10)下发监理通知、停工令及复工令; (11)组织项目质量信息的流转与分析。 3、事后质量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 (3)组织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4)组织工程项目的试运行或联动试车,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回访和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人员职能分工

项目目标控制的主要职能有规划(或称决策准备)、决策、执行、检查、分别用字母P、E、D、K标示这四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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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工就是指将同一任务的不同职能落实到组织中的团体和人员,确保质量控制任务顺利、有效地完成。职能分工表是利用图表形式将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综合表达的一种形式,如表1-2,1-3所示。

设计准备和设计阶段质量控制职能分工表 表1-2

人员 职能 任务 确定项目计划 制定项目设计质量目标及分解 质量控制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本阶段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本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设计方案竞赛 勘测设计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审查设计方案 组织设计方案评比、优选 审查设计成果 组织设计评审和咨询 审核设计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 组织设计图纸会审 业主项目 负责人 E E E E E E E E E P,K P,K P,E,K P,K P,K P,K P,K P,E,K P,K P,E P,D P,K P,K P,E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K D D D D D 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组织设计文件和图纸报批和分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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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职能分工表 表1-3 人员 职能 任务 确定本阶段项目监理规划 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目标及分解 质量控制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本阶段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本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编制施工监理细则 审核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复测测量放线 审批开工报告 参加设计图纸会审 审核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保资料及相关检验报告 原材料见证取样 收集、处理质量信息 日常巡视及旁站 下发监理通知 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业主项目 负责人 E E E E E E 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P,K P,K P,E,K P,K P,K P,E,K P,E,K P,E,K P,E,K P,D,K P,K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P,E K D - 4 -

P,E P,E P,E P,E,K P,E,K K K K K D D D D D 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组织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验收检验批、隐蔽、分项工程 验收分部、单位、单项工程 组织项目试运行或联动试车 审查竣工资料 参与竣工验收 E E E E E P,D,K P,D,K P,E,K P,E,K P,E,K P,E,K P,K D D D D D D D D D D D

三、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组织、完善项目监理控制系统; (2)对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建议,对总承包人所选定的分包单位进行认可;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及其他申请和文件;

(6)审查和签发由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原始地形、地质资料等;

(7)审查和签发对施工单位的指示、通知和答复等函件以及现场指令; (8)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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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颜色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0)根据工程开展情况,审核签署承包单位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主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席例行会议,讨论、决定和协调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13)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4)负责同建设单位(业主)的联络,处理重大事宜; (15)主持或参与工程制冷量事故的调查; (16)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检查和控制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进行合格签证;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6)参加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措施)的审查,起草或核对施工单位的函件;

(7)审查月进度付款工程部位的数量和质量,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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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签发该工程部位的现场通知和违规通知;

(9)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各种申请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11)审查监理员质量检查记录及旁站监理记录,并做好监理日记工作; (12)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3)指导和管理监理员(检查员、巡视员)的工作;

(14)负责收集、保管工程项目各项记录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 3、材料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对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单位的考查,并审批供应商资质; (2)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3)负责对施工现场材料的见证抽样,并根据设计、技术规范和合同对施工单位采购或加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和评价; (4)审核各项试验结果;

(5)协助质量控制工程师控制施工质量,调查和分析质量事故。 4、测量工程师的职责

(1)掌握施工三角控制网和测量基准点的有关资料,对施工单位布设的施工测站,轴线和辅助线的施测方法进行审查和复测;

(2)审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方案、主要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和限差要求;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并确认其测量结果。 5、监理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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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巡视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及纠正违规操作,记录有关工程质量的详细情况,随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2)熟悉所分管工程的设计、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合同文件;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施工活动,掌握所分管的工作面的施工进度、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投入材料、设备、劳务等详细情况,并对此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记录,做好监理日记和巡视旁站记录;

(4)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验批的检查验收,检查各工序施工准备工作,并进行记录;(监理员没有签字权) (5)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7)参加对施工单位各种申请的调查,并提供证明材料;

(8)做好分管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写单位工程技术总结; (9)与施工单位密切联系,互相沟通,推动和做好本职工作。

四、隐蔽工程的验收

(一)国家法规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队隐蔽工程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三十条规定,“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商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隐蔽工程验收的工作程序如图1-12所示 (三)隐蔽工程验收

1、凡施工中经后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验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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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1)基坑验糟; (2)钢筋工程; (3)基础分部工程;

(4)防水工程(防水工程基层处理、防水层数及工艺); (5)各种变形缝的处理;

(6)管道的接头、防腐、保温、基底、支架的施工; (7)电气的跨接、避雷

不合格 审核承包商自检结果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整改 (承包方)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 (承包商) 隐蔽工程施工 (承包方) 合格

隐蔽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

合格

同意工程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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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2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四)隐蔽工程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组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合同中的规定条款以及现场监理过程所易出现的问题,以下几点应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应给予高度重视。

1、承包单位的隐蔽工程在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要自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然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或建设单位的代表进行检查,最后再由各方共同按《指南》签署《检验批验收记录》。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施工合同中隐蔽验收的时限规定进行隐蔽验收,尽可能避免发生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及时参加工程隐蔽验收而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现象,并由此引起承包商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3、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验收程序以及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责任方予以纠正。

4、对于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时项目监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验收程序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建设规定,又要与合同约定相协调,从而使工程各工序能顺利实施,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最终完成合同目标。

五、现场旁站监理与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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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旁站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术语中不仅对旁站的概念进一步进行了准确的定义,而且在5.4.8条明确地规定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这不仅仅对监理企业提出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的要求,也明确规定了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建设部市场管理司于2002年7月颁布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的通知,对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活动,明确了旁站监理的标准和范围。 2、旁站监理的范围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颁布的《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机构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有旁站监理方案,在方案中根据工程监理的特点、难点等实际情况明确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部位。《办法》中规定了下列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必须安排旁站监理。即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以及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要求旁站的其他部位。

同时,对于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在进行施工质量旁站监理的同时,应进行安全监理旁站。 3、旁站监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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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的方法就是在施工活动现场,对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全过程进行见证,包括所用的原材料、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情况旁站记录

旁站监理记录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有关情况。内容应包括施工活动时的天气情况、现场人员活动情况、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施工部位、完成的工程量等。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语言表达应简要扼要、措辞严谨。旁站监理记录应采用专业术语,基本情况要详实,所有资料要完整。 (2)监理工作情况记录

旁站监理过程中,对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旁站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回复,各方指示,包括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指示都要记录在旁站记录中。监理工作情况记录是旁站监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它不同于《监理日记》,监理人员除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外,还应该在旁站监理记录中详细记录,以便日后审阅。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要点 (1)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如图1-13所示;

分项工程各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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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落实整改措施 工序质量自检合格 (承包方) 工序施工质量检查 (监理工程师) 合格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图1-13 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二)监理巡视检查 1、监理巡视检查的依据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2、监理巡视检查的范围

除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以外的正在施工的部位,均必须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 3、监理巡视检查的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情况记录

监理巡视记录应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现场施工的有关情况。内容应包括施工活动时的天气情况、现场人员活动情况、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时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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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完成的工程量等。语言表达应简要扼要,措辞严谨。巡视监理记录应采用专业术语,基本情况要详实,所有资料要完整。 (2)监理工作情况记录

监理巡视过程中,监理应注意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可能出现的质量事故苗头和影响质量的因素、潜在的质量隐患和危险。 4、监理巡视检查的实施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监理巡视检查的有关规定,监理巡视的实施应按以下要点进行实施。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2)巡视监理人员应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3)监理巡视的程序

1、对巡视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总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巡视要求进行巡视,同时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

2、对承包商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3、监理巡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 4、巡视结束后,巡视监理人员应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并在巡视记录上签字。 (4)巡视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承包商在现场施工时,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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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巡视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巡视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六、建设工程进度控制

(一)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中的任务

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中的基本任务是:从组织管理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进度总目标实现,如期交工、动用。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审定开工报告,发布开工令;

2、审批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度实施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3、实施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 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计划进度目标及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4、做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对施工进度的干扰,保证顺利施工;

5、督促材料、设备与机具的计划供应;

6、按合同规定和政策法规公正处理进度拖延,正确区分和审批工程延误和工期延期,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有关争议; 7、必要时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三)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中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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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是上述任务的具体化,具有操作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监理人员根据监理规划,按每月工程项目编制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具体指导文件。通常包括的内容有:施工进度目标分解图;进度控制工作内容、深度、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人员分工;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实施进度,目标的风险分析;有待解决的问题等。 2、审核或协助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当大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较多、工期较长,采取分期分批施工分段发包,又没有一个负责全部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单位就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当业主把各单项工程切块分别发包给若干承建单位时,为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更有必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确定分期分批的项目组成;各批工程项目的开、竣工顺序及时间安排;全场性准备工程,特别是首期准备工程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当建设项目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单位只负责对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对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同样只负责审核而不管编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内容主要有: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解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分部分项的立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工期是否满足分批投产的需要和配套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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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度中的是否出现突出的、资源难以适应的高峰,应予避免。 (4)进度计划应考虑客观因素,并留有余地。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各计划期编制的工程综合计划中,监理单位应侧重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互相链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出必要的调整,向各承建单位发出指令性的近期进度目标。 4、发布开工令

在检查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确认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条件已齐备后,发布开工令。 5、协助承建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机构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特别是解决承建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以及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一切工作。 6、进度计划实施过程跟踪

这是施工期间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要及时检查承建单位报送的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派进度监理人员实地检查,对所报送的已完成项目的时间及工程量进行核实,杜绝虚报现象。对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对偏差还要进一步分析其大小、对进度目标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对后期进度计划予以适当的调整。上述实际调整进度的操作,由承建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着重在检查与控制。 7、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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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每月、每周定期组织不同层次的协调会。在高级协调会上通报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商其后处理,解决各个承建单位之间及甲、乙方之间重大配合协调问题;在每周现场管理层协调会上,通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问题及下周安排设想,解决施工中相互协调问题。通常包括各承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工作面交接和阶段成品保护责任问题;场地与公用设施利用中的矛盾问题;某一方面断电、断水、断路、开挖要求对其他方面影响的协调问题以及资源保障、外协条件配合问题等。

在平行、交叉施工单位多,工序交接频繁、矛盾多而进度目标紧迫、施工紧张的情况下,现场协调会甚至需要每日召开。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还可由监理单位发布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施工的正常次序。

8、签发进度款付款凭证

对承建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按计划工期或规定工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在质量监理工程师通过检查验收和签证后,签发进度款付款凭证。 9、审批进度拖延

当实际施工进度发生拖延,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用措施追赶。经过一段时间后,若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然比计划进度有较大差距,且显然将影响按期竣工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若造成拖延的原因是承包方,虽然监理确认了经修改而仍使工期有所推迟的新进度计划,但承包方仍不能解除应负的一切责任,而要承担赶工部分的额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若造成拖延的原因不属承包方,则监理确认的新进度计划中工期拖延的时间,是批准的工期延长或工程延期,应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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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从发布开工令时起,加上原定合同工期和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是新的竣工日期。

10、向建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表

监理单位要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做好工程记录,定期(如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供实际工程进度报告表,并作出说明与分析。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特别是有关工程延期后采取赶工措施的技术资料,均要尽量单位审批。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

监理单位要审批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申请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其中,如果实际工程竣工日期拖延,应予详细注明,需追究责任。 13、处理争议和索赔

监理单位要处理工程结算中的争议和索赔问题,特别是由于工程延期的争议和索赔,均需公正、合理地解决。 14、收集工程进度控制资料

监理单位要进行工程进度控制资料的收集、归类、分析、总结、编目和建档,为其他项目进度控制作参考。 15、工程移交

监理单位要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返修,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等争议问题。在保修期结束,并且再无争议时,进度控制的任务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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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进度控制中监理人员的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进度控制中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项目监理执行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保持与委托人和承建单位负责人之间的密切联系,搞清业主要求和愿望,确定与承建单位在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并发布开工令;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工程进度,签署付款凭证;督促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向业主提供索赔与争议有关的事实分析材料并提出监理方的决定性意见;审查工程结算,查明各项合同所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定期或及时向业主报告上诉事项。 为方便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进度控制中的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分工,是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其基本职责是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在本专业范围内检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检查承包人是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具体包括: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核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核准承建单位呈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分析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执行,同时作好施工记录,保管、整理各种报告、批示、指令及其他资料;核实总监理工程师给予承包人的指示是否已经发出并已得到认可;作好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签发协调会议纪要和必要的协调指令;对已完分项工程进行计量并查明其最终价值;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对争议与索赔提供有关事实;定期或及时向总监报告上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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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事项。

(三)监理员在施工进度控制中的职责

这是指监理工程师手下的检查员、监理员等。他们的基本职责是不间断地巡视、旁站检查并记录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使他能全面而准时地掌握工程的有关信息。监理员的具体职责有:熟悉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用以检查施工状况,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监督和检查分管的工程进度状况,包括资源进场状况,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是否合适,分部分项工程量是否按计划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是否符合进度目标等,并做好现场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向承建单位提出改正意见;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审查月进度报表和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变更措施;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和解决进度平衡和各承建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七、施工阶段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一、项目监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目标与任务 (一)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目标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分两部分:

1、控制本项目总投资不得超出计划投资值,作为绝对控制的目标值。由此相应制定各分目标的控制值。

2、对于上述控制总投资目标值以外的各投资控制环节,相应制定控制目标值。例如结算审核的核减百分率、降低项目投资的百分率并详细提出具体措施。每一项投资控制工作均要提出其控制值。 (二)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任务

1、编制施工阶段投资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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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阶段的经济措施

(1)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并与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比较; (2)审核工程进度款清单;

(3)在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 (4)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供投资控制报表;

(5)编制施工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复核一切付款账单; (6)审核竣工结算。

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1)对设计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继续寻求建设项目中通过设计的修正挖潜而节约投资的可能。 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的合同管理 (1)参与处理工程索赔工作;

(2)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有影响的条款。 (三)对监理投资控制人员的要求 对监理中投资控制人员的要求如下: 1、在经济方面

(1)要懂得并能充分掌握所有信息和数据,能进行分析、处理; (2)懂得建设项目投资费用的划分和掌握各类费用的依据; (3)能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4)能对每项付款进行审核;

(5)对建设项目投资能进行全寿命经济分析; (6)能完成各类技术经济比较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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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管理方面

(1)能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分解; (2)能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竞赛; (3)能组织项目施工招标和发包; (4)能掌握项目投资动态控制方法; (5)能进行项目承包合同管理。 3、在技术方面

应具备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方面的知识。 4、熟悉施工合同

在审核工程造价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施工合同,尤其是关于投资控制的条款。 5、注意现场调查与现场计量 (1)监理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调查。 (2)监理人员对工程计量环节严格把关。

(3)负责造价审核的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参加工地例会。对变更项目在隐蔽前进行现场监督计量,使自己对工程造价的发生了如指掌。 6、注意与业主沟通协调 7、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资料,对于负责审核造价的监理工程师十分重要,这些资料通常包括: (1)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法规;

(2)工程建设材料,包括施工合同文本、承包商投标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等; (3)现场资料,如监理日记、工作联系文件、周报、月报、各类检验资料等; (4)工程结算资料,如承包商进度报表、工程计量表、支付表格等,对每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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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中工程已结算的分项、工程进度款申报额、监理工程师审批额、业主实际支付额、累计工程款支付额进行记录,并对每次结算中的申报额、审批额、支付额的偏差予以备注说明;

(5)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签证)部分的资料,如工程签证、索赔文件等。 注意以表格形式记录并对产生费用的金额作简单说明。 8、注意各环节工作及审核的及时性

(1)监理人员应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核、签认、提出支付款额。

(2)监理人员应尽心尽职,加快结算进度,一切遵循合同条款与规程。如果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应从中协调,妥善解决。 (四)监理人员在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中的注意要点 1、监理人员应全面审查各阶段工程造价 一般对以下几方面应作重点审查:

(1)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工程结算中的商品混凝土用量、钢筋用量等;

(2)监理工程师根据实践经验认为容易发生疏漏的项目,如土石方运输的方量和运距等;

(3)监理工程师采取某些方法判断出存在问题的项目。如发现某工程地面铺贴地砖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相差过大,如果建筑面积计算没有差错,地面铺贴地砖面积就是审查的重点。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即按以下三种方法计算价差: ①按主材计算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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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他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

③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价差。 2、监理人员对单价合同的审查方式

有许多工程采用单价合同进行招标和结算。对于单价合同,工程计量是审核造价的关键工种。造价审核的监理工程师只需对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量予以计量确认,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已实施项目的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项。 3、合同措施

(1)参与处理索赔事宜时,以合同为依据。

(2)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管理工作,并分析研究合同条款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3)监督、控制、处理工程建设中有关问题时以合同为依据。 (五)监理人员对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的控制 (一)监理人员对工程计量的控制

工程计量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按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在建设实施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计量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承包合同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 (1)质量合格证书

对于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质量合格证书),有了质量合格证书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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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和“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3)工程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监理人员对工程变更的控制

工程变更的原因主要来自业主对工程项目在设计完成后的修改、变更;其次是由于工作过程中考虑或估计,不足;另外是自然、社会、客观原因所引起的不可预见事故,致使产生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

1、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所提出的变更价款是否合理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核、处理: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②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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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先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采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5)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必须经设计单位审核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能变更。 2、工程变更指令的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如由于图纸的错误,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图纸错误情况及相应变更的图纸和说明;如由于承建单位方便施工提出变更,则由承建单位提出变更原因及相应变更的图纸和说明,应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由于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应附有要求变更的文件;对设计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变更时,要予以说明及附相应的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发现设计不妥或错误时,也可提出工程变更。 (2)变更的内容和范围

对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指出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其数量的增减情况,列出变更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对新增工程项目,指出新增的内容和范围,列出增加的详细工程量清单及其计量方法的规定。 (3)变更价格的确定

按变更后和新增后的造价与原相应的合同价款进行增减,求得变更后的合同价款。

(六)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的现场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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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指施工图以外的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石方工程,因此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

5、窝土、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供料不足或不及时,因设计图纸修改而延时交图等。

6、议价材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价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8、因停水、停电延长工期的签证。 9、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作用

1、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特别是对固定总价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只根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 2、作为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

索赔可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索赔费用的确定必须经业主、监理、承包三方同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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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

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 2、不规范的签证

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 3、违反规定的签证

这类签证也是不能被认可的。 (四)监理工程师要把好现场签证关 1、熟悉合同

熟悉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做好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即特别注意承包合同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 2、签证要及时处理

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因此,现场签证应当做到每一项工作及时签证并编号,要求及时审核和填写“变更(签证)费用审定表”,计算费用,上报有关各部门作后期处理。 3、严格审核现场签证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核现场签证,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 4、监理工程师必须精通法规、定额与业务

监理工程师要具有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定额和有关文件、法规,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是否实事求是。 5、施工阶段实行投资双向控制

投资双向控制即项目管理公司与工程现场监理的双重控制,可最大限度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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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和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保证现场签证的公平性和正确性。

八、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监理企业行政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人员和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得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安全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事故;

8、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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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提出报告,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8、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向总监提交报告; 9、指导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等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三)安全监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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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安全监理的常用工作制度及其内容要点如下:

(一)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 1、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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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进行)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2、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三)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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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四)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施工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

(五)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由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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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办法,明确检查参与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七)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核验。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核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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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1、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暂停施工令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两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签发工程暂停施工令。

3、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公司之间,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

4、安全监理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追加书面记录。

5、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有三部分,即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各部分工作要点见图。

6、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顺序: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犯规》的规定要求,根据项目危险源施工的专业特点,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程序及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分别见图。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包括安全监理条款)

施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工 熟悉项目特征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 阶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 段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分析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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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规划) 全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 监 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文本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

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危险源施工的现场巡视监督 施工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或安全会议 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原因 安全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图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 37 -

编制监理大纲的安全监理方案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资料归档

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包含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编制监理大纲的安全监理方案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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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 收集、熟悉项目安全监理所需资料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确定安全职责) 协助签订施工安全设计图纸施工 项目建设文 项目环境资料、 国家和地方有关建 说明书 件、项目合同 施工投标文件 设工程安全监理的 及有关资料 法规、规范标准

协议书 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发现问题

是否通过? 未通过 要求整改

通过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得安全技术措施 和专项施工方案 - 39 -

是否批准? 发现问题 要求补充、修改 未批准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督促做好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审核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批准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现场巡视检查、跟踪监督是否按施工方案和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 不符合 交底是否符合规定 要求整改

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检查安全隐患(包括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设施、机械的装拆以及现场文明施工) - 40 -

未发生

是否发生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监理现场复查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安全隐患整改结果的复查 是否发现安全隐患? 已发现 立即指令整改,情况严重暂停施工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原因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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