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单。
二、档案室所属档案,只限于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必须带出时,要办理借阅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借出。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介绍信,写明借阅范围,经批准,方借阅。
四、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工程部批准后,在档案室内查阅指定范围内的档案。
五、借阅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六、借阅者必须保证所借档案资料的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七、借出的档案应在七日内返还,需要延长时间的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节假日前,必须将档案返还档案室,工作有变动时,必须返还所借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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