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者忠信,不食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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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它是人生中的一个坐标,让我们时刻衡量自己是否做到了真诚信实。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讲诚信。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
首先,我要先通过几则小故事,以此证明诚信的重要性。
一、诚信者,交友之基
子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指在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守信用、讲诚信、重承诺。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个性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努力做到,也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称赞,大家都很尊敬他。
他曾经在项羽的军中当过将领,而且率兵多次打败刘邦,所以当刘邦建立汉朝,当上皇帝的时候,便下令捉拿季布,并且宣布:凡是抓到季布的人,赐黄金千两,藏匿他的人则遭到灭门三族的惩罚。可是,季布为人正直而且时常行侠仗义,所以大家都想保护他。起初季布躲在好友的家中,过了一段时间,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化装成奴隶和几十个家僮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后来刘邦果真赦免了季布,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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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人与人沟通和交往的桥梁,季布通过真诚待人交到了真朋友,反之,虚假情意在面对真正困难时将不堪一击。
二、诚信者,立人之本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西周时的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生得艳若桃李却是个冷美人,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褒姒看了后果然笑了。周幽王见褒姒嫣然一笑,大感受用,回味无穷。随后照葫芦画瓢又来了两次烽火戏诸侯的游戏。后来战争来临,周幽王再次点燃烽火求救时诸侯们都不相信了,周朝灭。
由此可见,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最后只能自食其果,众叛亲离。
三、诚信者,齐家之道
唐代著名大臣魏徵说:“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可见,‘家’的根基在于‘诚’,夫妻、父子和兄弟之间以诚相待,诚实守信,就能和睦相处,达到“家和万事兴”的目的。清朝刘廷式本是农家子弟,与邻女定有婚约。后离别数年,刘廷式入太学读书,并考中进士。刘廷式回乡时,准备与邻女成亲。这时才得知邻公已死,其女双目失明,家道中落。不过,刘廷式并不因此违背婚约,还选好日子准备完婚。邻女打算退婚,她说:“我如今双目失明,形同废人,门不当户不对,怎能嫁你为妻呢?”刘廷式回答说:“既然我早与邻翁有约,岂可因翁死子疾而违背婚约?”结果,二人终成眷属,家庭和睦,并生数子。承诺是人们给自己套上的枷锁,守信则是那把开锁匙,生活中诚信无处不在,稍加用心,为每把锁都配上与之匹配的钥匙,则成就人生。
四、诚信者,心灵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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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宋就曾在梁、楚交界处当县令,梁、楚边亭四周都种瓜。由于梁亭人勤劳,所以瓜长得很好;而楚亭人懒惰,所以瓜长得不好。于是,楚亭人心生嫉妒和恼恨,在深夜践踏和扯断梁亭的瓜藤。梁亭人发现后,去请示县令宋就,认为要报复,去践踏楚亭瓜藤。宋就即摇摇头说:“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与人结怨,是招祸的门径。人家对我们不好,我们也对人家不好,这多么狭隘呢!你们如果听我的话,那应以诚感人,每夜派人暗中为楚亭浇瓜地,不要让他们知道。”楚亭人每天早晨到瓜地一看,知道梁亭人已把瓜地浇过了,瓜长得愈来愈好。楚国县令和楚王知道这件事后,深深受到宋就以德报怨的行为所感动,自觉惭愧,就以重礼对梁王表示感谢,并请求两国交好。
只有做到真诚无伪,才可使内心无愧。坦然宁静,给人带来最大的精神快乐,是人们安慰心灵的良药。人若不讲诚信,就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彼此无信任感,后患无穷。
诚信这一范畴是由“诚”和“信”两个概念组成的。诚,指真诚、诚实;信,指信任、信用和守信。“诚”与“信”合起来作为一个科学的道德范畴,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政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以及文化的多元化和交往方式的现代化,无不凸显着诚信的价值并要求践行诚信。我们可以把诚信定义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同现代经济契约关系和民主政治密切相关并继承了传统诚信美德的真诚无欺、信守然诺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诚信的本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首先,诚信是一种人们在立身处世、待人接物和生活实践中必须而且应当具有的真诚无欺、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信守然诺的行为品质,其基本要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诚信之诚是诚心诚意,忠诚不二;诚信之信是说话算数和信守承诺,它们都是现代人必须而且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人们只有树立起真诚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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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诚信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要求人们以求真务实的原则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知行合一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在现代社会,诚信不仅指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商业诚信,而且也包括建立在社会公正基础上的社会公共诚信,如制度诚信、国家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组织诚信等。这就是说,任何政府和制度都要按照诚信的原则来组织和建构,亦需按照诚信的原则行使其职权。一旦背离了诚信的原则和精神,政府就会失信于民,制度就会成为不合理的包袱。
再次,诚信是个人与社会、心理和行为的辩证统一。诚信本质上是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或者说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合一,是道义论与功利论、目的论与手段论的合一。如果说“诚”强调的是个人内心信念的真诚,是一种品行和美德,那么“信”则是诚这种内在品德的外在化显现,是一种责任和规范。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诚于中而信于外”的说法。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目的,是人们应当具有的一种信念,而且也是一种道德手段,是人们应当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和谋取利益实现利益的方式。诚信,既可以是价值论和功利论的,又可以是道义论和义务论的。价值论和功利论的诚信观把诚信作为一种价值和实现目的的手段,认为人们如果不讲诚信就无法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也很难取得长久而真正的利益。道义论和义务论的诚信观则把诚信视为一种应尽的义务和内在的要求,认为人们讲求诚信是提升自身素质和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讲求诚信哪怕不能带来物质上的利益,仍然是弥足珍贵的。我们主张在诚信问题上把道义论和功利论结合起来,既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谋利和促进发展的手段,又把诚信的讲求视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内在的义务,使诚信的讲求既崇高又实用,既伟大又平凡,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价值特质。
总之,诚信是一切道德的根基和本原。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美德和品质,而且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不仅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和价值,而且是一种外在的声誉和资源。诚信是道义的化身,同时也是功利的保证或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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