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
试点企业验收评审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知发[2013]9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3.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验收评审情况的通
报
(湘知发〔2013〕93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贯标试点企业:
2012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我省列为首批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省份,我局遴选推荐了50家企业开展贯标试点工作,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2013年7月至9月,我局组织认定机构对全省贯标试点企业进行了验收,专家评审组对首批国家贯标试点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其评审结果经我局审核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认定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湖南省首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试点企业合格单位” 1 / 2
(详见附件一);认定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湖南省首批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贯标试点企业有条件合格单位”(详见附件二)。 希望上述企业以此次贯标验收为契机,巩固好前一阶段贯标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特别是要将贯标工作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的层面来认识并变成一种自觉行为,把贯标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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