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对工伤事故统一管理。
2、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最快方式,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3、发生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摄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摄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
6、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7、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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