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服务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服务于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因涉及公司相关的企业秘密及需履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为了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事宜,本人现承诺如下:
一、 本人自愿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二、本人保证上下班均能按规定打卡。打卡均亲自为之,不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人打卡。若有违反依相关规定论处。
三、每日应办事务本人一定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亦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也遵照办理,不借故推诿。
四、对顾客或参观来宾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力求做到机敏处理,不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五、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六、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本人保证: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包括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知识产权、薪资机秘等)无论是否经管,均不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善保管之责,不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八)不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若本人有违反前条规定,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情节轻重分别接受惩处;若因本人之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赔偿责任。若对下属有上述行为而知情不报的愿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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