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l 7卷第5期 2009年1 0月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lunbeier College No.5 VoI.17 Published irl October.2009 基于残疾人教育讨论:排斥与融合 秦枫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摘芜湖241003) 要:通过社会排斥理论对残疾人教育进行分析,主要从排斥原因、排斥内容入手,试图 寻找消融排斥的路径,使残疾人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使教育成为改变自身弱势的手段,以促进 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社会排斥;残疾人;社会融合;教育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601(2009)05--0086--05 一、社会排斥的概念 为社会排斥是一个过程:“个人或群体被全部 地或部分地排除在充分的社会参与之外。”… (二)泰勒(Taylor)比较倾向于宽泛的定义: 被拒绝获得使人们得以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的服 务。‘ (三)休维尔(Sliver)提出了三个不同的社会排 斥理论范式:1.团结范式是指个人和社会之间社 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源于20世纪60 年代的法国,起初是政治家、学者等在意识形态 上模糊的对贫困人口提及到“受排斥者”,后由法 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首次提出了 “社会排斥,,概念,它强调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 的断裂。此后社会排斥内容不断被拓展,由物质 层面向社会文化、制度层面衍变,经过30年的发 展,最终形成社会排斥理论。如今社会排斥理论 会纽带的松弛;2.专业化涉及个人行为和交换, 它认为排斥是一种歧视的表现,是群体性差异的 被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弱势群体研究广泛应用, 甚至成为了核心理论。我国大陆学者也将这一理 论引入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用来解释一些社 会问题,如:残疾人问题、就业与失业问题、农 民工问题、贫富差距问题以及我国二元社会结构 体现,这种差异否定了个人充分进入或参与社会 交换或互动的权利;3.而垄断则指不同的而且彼 此竞争的群体将其成员的利益最大化。 (四)唐钧从社会政策角度解释社会排斥:“它 是游戏规则造成的。而社会政策研究的目标就是 要修订游戏规则,使之尽可能地惠及每一个社会 下的户籍、社会保障问题等等。它丰富和深化了 歧视、边缘化等概念。社会排斥成为研究残疾人 问题、解决残疾人问题的一个新视角、新理论、 新方法。 成员,从而趋于更合理、更公平。所有的游戏规 则都是双刃剑,在它使一部分人成为‘赢者’时, 另一部人就会成为‘输者’。”¨ (五)石彤等人认为,社会排斥是指某些个人、 家庭或社群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遍认同的社 会活动,被边缘化或隔离的系统性过程。 有关社会排斥的概念可谓是见仁见智,如今 社会排斥被广泛应用到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之 中,研究的学者们势必会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对 社会排斥加以界定,故社会排斥的概念莫衷一是。 其定义大体有如下几类: (一)欧洲委员会(European Foundation)认 (六)李斌认为,社会排斥是社会弱势群体如 何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 会的排挤。且社会文化、社会结构、国家政策、 投稿日期:2009.04.15 作者简介:秦枫(1 982一)男,宿州人,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保障专业。研究方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 -86. 现存的意识形态等多方面都是制造社会排斥的因 素。… 这个群体的生理、肢体或心理方面存在或多或少 的缺陷,对外界自我封闭,因而产生遮掩的行为, 不敢出门,更不与其他人一并读书。或者认为读书 无用:正常人读书都找不到工作,何况残疾人。 这是典型的自我排斥,让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 生活空间,不接触任何教育。 (二)、功能排斥: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对残 以上社会排斥的概念各自从不同的角度进 行界定,既有从发生排斥的现象上来进行界定, 也有从排斥的原因方面进行界定。这些概念都从 社会排斥的某一方面进行阐述,但都不能涵盖社 会排斥的定义。社会排斥研究的领域不同,故其 成因也各异,因而很难有一个能涵盖全部的精确 疾人教育排斥进行分析,可以将被排斥对象当成 定义。特别是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矛盾此消彼 长,社会问题各有特点,社会排斥成因及排斥内 容也不尽相同。 残疾人问题是我国在社会转型期不可忽视的 社会问题,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组成部 分。残疾人问题的解决程度不仅关系到残疾人的 自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小康社会的整体质量以 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结构和经济体制 的双重转轨过程中,残疾人这一特殊的脆弱群体, 各方面的状况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 至今残疾人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依然受到种种排 斥。本文从社会排斥视角就残疾人的教育问题进 行讨论,分析残疾人教育排斥成因、排斥内容, 试图寻找残疾人教育社刽非斥的根源并提出消解 的路径。 二、教育排斥的成因 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障碍是显而易见的,接受 教育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主要途径,但残疾人教 育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教育现 状不容乐观。相反,残疾人所遭到的教育排斥的 现象十分严重。由于残疾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 导致对其教育排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吉登斯 (Giddens)认为,社会排斥理论是由于社会成员 自身原因而产生的排除,但它更关注社会力量的 作用。 (一)、自我排斥:来自主观感受的教育排斥, 它是指某些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认定 自己处于被排斥状态。这种主观感受使得这一部 分人常常有一种强烈的被剥夺的感觉,容易造成 这一部分人心理上的失衡。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 和心理的脆弱性,使主观教育排斥将更加明显, 一个系统,它们具有某些功能并总是处于一定的 社会结构之中。这样一来,功能性的社会排斥就 是指被排斥的个体、群体或组织因为自身功能上 的欠缺而处于一种被排斥状态。残疾人群体因为 自身在生理、肢体等方面的功能欠缺,视残疾人 为“残废人”,而被社会认为其没有学习能力,对 残疾讳莫如深,采取回避、歧视的态度来对待残 疾人群体,把他们排除在教育大门之外;有的人 甚至把健全人教育与残疾人教育对立起来,使之 处于被社会排斥的状态。尤其表现在残疾人在高 等教育方面,生活能自理的学生能够随班就读, 但是那些学业优秀,自理能力差的残疾人往往被 学校拒之门外。 (三)、结构排斥:从结构主义的角度对残疾 人教育排斥的分析,结构性社会排斥指由于社会 结构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社会排斥,社会结构包括 通过制度确定下来的社会等级构成以及社会发展 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一种结构和分层。残疾人是社 会的组成部分,但残疾人在享有教育权利方面却 远不及健全人,普通的健全人可以选择教育的地 区、类别等,然而残疾人群体不但不能,而且有 关残疾人的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他们的正常需求, 社会提供特殊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以及普通高等教育的数量远不能满足8296万残 疾人的各类教育…。因为,社会的主体是健康、 健全人,残疾人群体占社会总人口的6.34%,这 样的社会结构使得一切都是围绕健全人服务的, 而把残疾人边缘化,使之被社会所排斥。 三、教育排斥的内容 (一)教育观念排斥 观念的排斥,首先要从“残疾”的概念阐述, .R7. 正是社会对于“残疾”概念的建构,导致了对这 理上的缺陷而遇到的比健全人多得多的困难,还 个无法避免的自然现象的观念上的排斥,而这是 要忍受社会上对自己的歧视和偏见。 残疾人在充满观念排斥的社会生活,大多数 人在心理上压力较大,有着较高的敏感度,心理 素质较差,存在着自卑心理,对未来的态度较悲 观,这也产生了自我排斥,这对其接受教育总有 一残疾人参与教育和获得教育平等权益的最大排 斥,也是其他各种社会排斥的根源。宏观的社会 结构和社会价值观念,在形成有关残疾的文化观 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英文“disability”意为无能。而中文的“残” 些影响。比如说,一些残疾人认为自己有残疾, 与“废”总是如影随形,因残而废的观念根深蒂 总是低人一等,因此在与同学进行交流时会有抵 固于人们脑海之中长达几千年。“残=废=无能” 的思维定势长期以来严重地损害和歪曲了残疾人 的形象。残疾人也往往因此而遭到主流社会的排 斥。将残疾人视为无用的观念没有得到彻底的改 观,将残疾人看作负担的境况也没有得到根本的 转变。无论是社会还是外界都缺乏一个关于“残 疾”是自然界正常现象的认识,残疾人自我观念 的形成都和残缺、病态相关联,让这一群在生理 功能上存在障碍的人,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过程 中,不断被标签化、污名化,很难让社会对他们 的障碍有理性的认识,更别谈在教育方面包容接 受这类人。对于客观社会的歧视、边缘化,让他 们的“自我”定位也是不健全的、歪曲的。从而 在循环往复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构建并且强化自己 的弱势的身份。针对残疾和残疾人的歧视没有根 本消除,残疾人往往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仅 仅被作为施舍的对象,教育、就业等诸多领域都 将残疾人排斥在外,残疾人不得不生活在孤立、 封闭的环境当中。教育资源的分配者视残疾人为 “残废人”,把他们排斥在教育大门之外;实际从 事教育管理的人把健全人教育与残疾人教育对立 起来,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2006 年,全国残疾人口中,l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 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3591万人,文盲率 为43.29%。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 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学龄残疾儿童中, 63.1 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 教育,至于中等以上的教育水平更差。社会上对 于残疾人的不正确的认识,以及对残疾人的偏见 像一张无形的网,阻碍着残疾人的教育。残疾人 在教育的过程中,不但要忍受由于自己生理和心 .88. 触情绪,从而拒绝进入学校学习。 (二)教育制度排斥 制度排斥是一种正式的官方的排斥,一般是 由于制度的局限性或缺陷,使得残疾人群体遭受 制度的排斥而无法获得必要的教育、资源的支持, 从而沦为弱势群体的过程和现象。特别是在我国 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形成体系,存在较多的 制度漏洞、法律缺陷,缺乏相应的制度、资源安 排,残疾人群体遭遇教育制度的排斥,将变得更 加边缘化,教育排斥与制度因素的相关性更强。 制度排斥具体表现: 1.残疾人教育法律缺失。尽管国家对于发展 残疾人教育与职业培训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但纵 观所有关于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条文,我们不难发 现相关的法律条文都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残疾 人教育保障体系并不健全。我国残疾人教育立法 不管是纵向还是横向,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断层或 断面,规范残疾人教育活动的法律比较零散,散 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等法律中。主要是由于处于核心地位的《残疾人 教育法》的缺失,导致与普通教育立法相对应或 并列的残疾人教育立法缺乏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应 有的效力层次。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到 残疾人保障法,有关残疾人教育对象的术语比较 混乱,宪法中使用盲、聋、哑和其他残疾的说法, 而残疾人保障法使用的则是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等术语。即使有法律条文,但不具有可操作性, 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很多条款都是软l生的规定, 可执行或不执行,缺乏强制性以及具体法律责任 和惩罚措施,在法律贯彻过程中变成了“参考资 料”。正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使得残疾人的教育 障碍的其他建筑物设计更是寥寥无几。" 无障碍 设旋的提供不足或使用率还很低,甚至有些设施 闲置不用。这种状况主要源于制度上的排斥,导 排斥成为一种可能和必然。 2.残疾人教育资源安排不足。 我国残疾人教育近年来虽然投入总量呈上升 趋势,但和其他类型学校相比仍然差距很大。近 五年残疾人教育学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全 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0.38%,但在普通教育 中仅普通小学在该项目上的比例就为33%,是残 致他们资源分配上的边缘化,他们弱势的地位, 使他们丧失公共教育。 教育环境的排斥不仅表现在基础设施的无障 碍建设上,它还表现在学校中的人文环境。正常 的学生对残疾学生避而远之,甚至对其采取嘲笑、 疾人教育学校的IO倍之多。残疾人教育学校、教 学条件在相对的比例上不可能与普通学校相同, 而且残疾人教育学校和班级主要集中在大中城 市,全国大多数县没有残疾人教育学校,更甚之 许多县没有一个残教班级。说到底这还是由残疾 人的特殊性决定的,是对残疾人具有排斥的倾向。 我国存在残疾人的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在教育权 利上排斥了残疾人,直接造成残疾人整体教育水 平不高。 (三)教育环境排斥 社会排斥是个体在社会中没有以这个社会的 公民身份参与正常活动的状态。而残疾人参与社 会教育必须要借助一些公共教育设施,如果公共 的教育环境的设计都体现着社会强势群体——健 全人的意志,只照顾健全人的需要,作为生理、 肢体和心理上有一定障碍的残疾人,就很难借助 使用公共教育设施参与到社会教育中来,就形成 了教育环境对残疾人的排斥。 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参与 教育的重要条件,有利于实现“平等・参与・共 享”的社会目标。虽然在政府的努力下,我国无 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设置了一批盲道、 扶手等无障碍设施,但目前这些无障碍设施还远 远不能满足残疾人学习、生活的需要,例如:在 随班就读的学校里,高层电梯、楼梯、没有设立 无障碍通道或没有投入使用,学校的自来水龙头、 公共卫生设备也不适合于残疾人使用等。另外, 据报道,目前全国只有大城市(如北京、上海)、 发达城市(如深圳、广州)以及残疾人较多的城市 (如唐山市)开始建设起较为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而其他中小城市却几乎没有无障碍道路,至于无 歧视的态度,更不用说交往谈心了;有的教师也 对残疾学生另眼相看,认为他们的接受能力缺失, 怕自己教不好,也怕他们学不好,从而把残疾学 生拒绝在教育系统之外。 四、教育排斥的消解——社会融合 教育是提高人力资本存量的关键,也是残疾 人融入主流社会的重要途径,残疾人受教育程度 的高低影响着他们的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社会 地位和精神状态,如果连教育都遭到社会的排斥, 必将会有损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排斥往往产生 连锁反应,社会成员在某一个方面遭受的排斥, 往往会导致他在其他方面也遭受到排斥。残疾人 群体因其受到教育排斥,而导致他们无法改变自 身的处境,特别是在就业、社会地位方面无法改 变,身体弱势、文化弱势、社会地位弱势互相转 化,层层强化,残疾人群体陷人一种恶性循环, 对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任何干涉的话,随着社会的 发展进步,他们与强势群体或一般社会群体的差 距就会越来越大,社会发展越快,这部分人被社 会抛得越远。 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排斥,保障残疾人 平等地参与教育、生活,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性选 择。排斥与融合是一对相互对立的社会现象,社 会排斥影响社会融合 (social inclusion),而社会 融合的过程就是消除社会排斥的过程。为了改变 残疾人群体教育排斥的局面,必须加大社会融合 度,使残疾人融入正常的教育轨道。而消除社会 对于残疾人的教育排斥,是一个综合陛的过程。 首先,更新观念。观念态度决定行为模式, 树立和宣传新的残疾人观,是促进残疾人教育融 合的前提。在全社会树立以“平等・参与。共享” .R9. 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因此,社 会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从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 视角,宣传新的残疾人观的内涵,让社会普遍接 受残疾人这个群体,同时也提高残疾人自我意识, 从而在观念层面让残疾人群体回归公共教育。 其次,完善法制。法制的内在价值之一是追 求公平和正义,这使残疾人群体能够在法治的精 神下,享受教育的公共性;之二是保障残疾人群 体受教育的确定性。法制的价值要求完善残疾人 的保障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出台一部《残疾人教 育法》。在法律的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保证残疾 人教育权益。 再次,优化环境。环境是残疾人参加教育的 客观约束条件,所以营造残疾人生活、教育、交 往等环境势在必行。特别是要优化教育机构内部 的环境,要进行无障碍设计,使残疾人在其中感 到自己就是一位“健全人”。例如:建立残疾人图 书馆(盲文图书、有声图书、录像等、懂手语和 盲文的工作人员)和配备有手语的电视、网络等。 最后,综合保障。所谓综合就是围绕教育而 开展的一系列的保障安排。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 次理论,生存是残疾人第一个层次需求,要保障 教育(发展需求),首先要保证残疾人的生活,即 建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 忧,安心接受教育。教育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一 个重要途径,如果残疾人接受教育后却不能参加 社会劳动,也说明是教育的失败或是残疾人就业 的排斥。故在就业方面也要加强保障,同时也是 为残疾人教育排斥开辟另一种融合途径。 五、结束语 以上的论述显然不能把残疾人教育排斥问题 彻底解决,只是将问题摆上来,以期社会共同关 .90. 注,共同解决。残疾人群体融人社会的程度,衡 量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残疾人的社会 排斥不仅仅表现在教育方面,其他方面也较为明 显(就业排斥),消解这些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因 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的 协调和配合。从政府到民间,共同推进残疾人事 业的发展;从观念到法制,共同保障残疾人群体 的权益;从教育到其他一系列方面,保证残疾人 群体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2][3]乌德亚・瓦尔格,贫困再思考:定义和衡量 【J】.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2003(1):1 51-1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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