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1 物体打击
1.1.1 高空接送物品坠落造成击伤。
1.1.2 脚手架上杂物掉落造成伤害。
1.2 高处坠落
1.2.1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造成高处坠落。
1.2.2 上脚手架作业行走时滑落摔伤。
1.2.3 登高用具缺陷或失效造成高处坠落。
1.2.4 在脚手架上睡觉、休息。
1.3 起重伤害
1.3.1 吊装作业时起重伤害。
1.3.2 起重作业吊索具缺陷。
1.3.3 指挥操作失误。
1.4 爆炸
1.4.1 舱室作业中灰尘密度达到临界点产生尘爆。
1.4.2 风包受到撞击后爆炸。
1.5 中毒
1.5.1 吸入灰尘过多后引发的金属微量元素中毒。
1.5.2 吸入灰尘过多后引发尘肺。
1.6 窒息、淹溺
1.6.1 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
1.6.2 封舱前未挂警示牌被封舱,压水前舱室有人施工。
1.6.3 通风不良或无通风舱室作业。
1.7 触电
1.7.1 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事故。
1.7.2 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1.7.3 工作服潮湿或未穿绝缘鞋造成触电事故。
2.依据标准
2.1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1986)
2.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787-2006)
2.3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18664-2002)
3.作业要求
3.1 作业前
3.1.1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和该项任务中的安全技术知识,严禁酒后上岗。
3.1.2 作业前应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护目镜、口罩,穿好绝缘鞋;检查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电动工具绝缘外壳、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风帽、风管等防护用品密闭性是否可靠。
3.1.3 所用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禁止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电动工具接电源端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线长度不能超过2m,电砂轮机每月需交安全员检测一次。
3.1.4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跳板是否牢固、平稳,栏杆、安全网是否齐备,并将安全带系挂在牢固可靠处。所带的漆桶,锤子,铲刀等工具必须放置妥当,防止坠落伤人。
3.1.5 在狭小位置、狭小舱室作业前,要先进行通风换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3.1.6 进油舱、油柜内作业,应先进行通风,经检测确认安全可靠,布置好防护标志,派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3.1.7 接拆电源线必须由专职接线员进行,接拆电源线时,应用电笔试电或打开闸刀柜看闸刀片是否拉开,确认无电时方可接拆线,严禁盲目接拆线。
3.2 作业中
3.2.1 狭小位置、狭小舱室作业实行“双人制”。在操作中,遵守有关定时轮换作业的规定,如感觉头晕或不适,应立即到舱外休息、呼吸新鲜空气;在狭窄舱内施工,身体能碰到钢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绝缘垫,用36V电源照明,不许使用焊机二次照明。
3.2.2 使用砂轮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严禁面对砂轮操作,人应站在砂轮侧面,操作时用力不要过猛。
3.2.3 若使用电动除锈工具,更换砂轮时应断开电源后更换,换装新砂轮片,须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触电保护器是否完好,安装后需空机运转20秒,正常后投入使用,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2.4 使用电砂轮,角度要适当,发现砂轮片有裂纹或受潮湿不能使用。
3.2.5 严禁站在油桶、油漆桶上施工。
3.2.6 发现异常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
3.2.7 严禁用电砂轮机仰面磨或在狭小的舱室内使用。
3.3 作业后
3.3.1 擦抹过油漆或油漆溶剂的棉纱等,不准乱扔或留在船上,应随身带走,集中放在铁桶内,倒入垃圾箱。
3.3.2 清理好作业场,清点收齐工具,防止将工具遗忘在跳板等高处作业场所落下伤人。
3.3.3 风帽、风管整理回收,不能随意占用通道。
3.3.4 必须将手洗干净方可进食或饮水。
4 应急措施
4.1 发生伤害事故时,应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4.2 发生高坠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救护电话,报告时应简要说明地点与路线、人员受伤程度等,并保护现场,切勿搬动伤员,等急救人员来送往医院。
4.3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
并及时送往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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