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农村”,进一步明确各 级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 对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 况,关键是要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 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国家 应根据农村公共品的不同性质,建立和完 务的分工和职责,按照事 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 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 善政府(中央、省、县、乡)、村集体和 农民三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并按照受益原则合理划分各自提供农村 公共产品的职责范围,改革农村公共产 品供给的决策制度,根据农村公共产品 需求优先顺序,实行“自下而上”和“自 上而下”相结合的投入决策机制。要完 善政府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和效果跟踪反 财税体制,完善政府问转 移支付机制。强化政府财 政转移支付对于公共服务 均等化的作用,尤其要加 大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对县 乡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重点 向县乡级倾斜,提高县乡 基层政府财力,保障县乡 馈制度,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调整中 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 共产品的必要供给,逐渐 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 平,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 盖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范 围。必须合理iJ爿整和改善 央与地方政府之问的财权分配格局,健 全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和评估体系, 强化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形成科 学的公共服务分:【==和问责机制,规范问 责操作程序。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 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来规范地方基 层政府的决策行为,加强对公共服务决 策活动的监督,完善决策的监督制度和 机制,明确监督丰体、监督内容、监督 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规范问责 I,给农民以公平的圈民待遇, 统一 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 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 政对农民急需的重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 给力度,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 业再就、 艮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 义务教育制度、公共卫生和 ・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休 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建 立普惠亿万农民的公共财政制度,形成 操作程序,加大社会透明度,完善社情 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 机制,扩大公众在公共服务问责制度中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保征农 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科学合理。 第五,依法保障农民权益,用法律法 规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农村公共 产品的提供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一方 面要认真贯彻国家已有的相关法律,另 一!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 提高保障水乎。加怏建立形 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 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有力的可持续的财政支持机制,逐步缩 小城乡问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充分体 现公共财政的“公共性”,逐步使农村居 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大致相等的公共产品 攻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形成 术f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 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公共 体现,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 和公共服务。 第四,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 策制度,建立有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的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中央和地 方面要修改不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法规, 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 方的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直接影响 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效率,也造成 了城乡间公共服务职责和供给能力的差 还要细化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 加快制度化、法制化的步伐,用法律法 规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为了突破 农村公共物品资源供给瓶颈,建议国家 J_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 :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 .例,』Ju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 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 能力。”的要求,不断深化财 ,距。应该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 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分配格 制定《农业投入法》,通过法律法规的形 式,规范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 建设的投入,对于在农村中实施的公共 服务的项目、内容、进程、目标及其资 ・局,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和评估 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形 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农村 蜮,“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 成科学的公共服务分工和问责机制。针 现代乡镇MODERN VILLAGE 2008/4 20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 l¨ |…… 农 挂经挤鬻0蠢0 i业 金保障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并加强监督, 己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健全在农村地区 决农村所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 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完善以政府供给 以实现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农村。应尽 快出台正在制订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法》,主要围绕国家支农长效机制的建 立,随财力的增加,加强农民土地权益 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逐步将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以及平等参 与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纳入法律 县、乡法律仲裁机构,为农民提供以仲 裁和调解手段为主的法律服务。 为主、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供给机制,在 以政府为主体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市场、 社会力量,形成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 化的格局,建立政府、农村社区、私人 部门、非盈利性组织等“四位一体”的 第六,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力量, 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政府作为公 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并不排斥公共服务 提供主体与方式的多元化。公共服务的 提供主体与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渠 道的多样化,应该是公共服务供给的趋 势。我国农村人口多,农村地域广,广 大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很低, 供给格局,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的多元化。同时要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参 与供给,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方式实现公 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社会化,形成多 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物权法》对农村公共事业多元发 展必将产生积极作用,但还须在此基础 上,制定更细、更具体、与农村公共产 品多元投入直接相关的法律、政策。国 家应建立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制度,强化 国家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责任,积极推进 对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援助,帮助农民使 用诉讼、仲裁和调解等法律手段维护自 元竞争局面,构建多层次的公共产品供 给结构,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效能,改 善公共服务质量,强化公共产品生产和 供给的竞争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运作效 率和专业化水平。 (作者为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副教授) 供给任务十分艰巨,再加上我国财政实 力有限,仅仅依靠财政力量难以保证农 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要建立起适应 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农村公共产品供 给体系,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还不能解 21 现代乡镇MODERN VILLAGE 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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