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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喷涂件检验标准

来源:欧得旅游网
·企业规范

TYGF02.001 V1.0

表面喷涂件技术要求

表面喷涂件技术要求

2005年5月20日发布 2005年5月21实施

·企业规范之检验标准 TYGF02.001 V1.0

一、目的

表达表面涂覆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提高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喷涂件。

三、基本原则

1.在检验时,如图纸有技术要求,则按图纸的技术要求。 2.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客户可以适当降低要求。 3.应根据喷涂件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抽检喷涂件的数量。

4.标准色板的有效保存期为一年。

5.在做记录时全部写色板代号,以免弄混。

四、表面等级

1.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要丝印的表面。 2.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五、术语解释

1.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2.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桔皮:喷涂后产生的凹凸坑,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4.异物:空气中的灰尘、喷涂机污染物等夹杂物。

5.凹痕:喷涂前基体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6.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7.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8.厚边:喷涂时在零件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局部产生的毛边。 9.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10.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

材切口边缘截面等部位。

11.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下涂层,或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12.缩孔:涂层干燥后仍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圆形小坑,也称之为麻点。 13.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14.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的

现象。

15.修补:遮盖涂层残缺处。

六、检验细则

1.目视检验条件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35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

光灯),将色板与待测样件叠1/4面积,相距为300~350mm,观测时间为10秒,且检 验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成120º~140º进行正常检验。检验环境 温度为23℃±2℃。要求检验者的矫正视力不低于5.2。 2.与提供的色板相比较,表面涂覆颜色

2.1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如有极轻微色差和无色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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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如目测有色差而不能确定,用色差仪测试,ΔE>0.8为不良。 2.3在同一次的产品中,同一种涂覆不能有明显的色差。 3.桔纹(皱纹)、砂纹和洒点的密度以色板相比较,不能有明显的差异。 4.涂覆层厚度

4.1在距涂覆层边大于8mm、相隔区域大于30mm,根据涂覆件的大小选取5个或者5个以上的位置,用测厚仪测量涂覆层厚,取各点厚度的算术平均值为涂覆层厚度。 4.2平光粉和砂纹粉涂覆层厚度应为60~80μm,桔纹粉涂覆层厚度应为80~100μm。 4.3喷漆涂覆层厚度应为30~50μm。 5.外观要求如下

5.1不允许有起泡、针孔、桔皮、异物、凹痕、浅划痕、深划痕、厚边、流挂、露底、剥落、缩孔、开裂、粉化和修补缺陷。其中如5.2节中有规定的,则以5.2节规定执行。

5.2 A级表面、B级表面和C级表面特性判定明细表。 5.2.1补漆、残留可接收判定明细表。

判定 缺陷 补漆 残留 A级表面 不允许 不允许 B级表面 S<3XP2 S≤0.8 C级表面 S<5 S≤3 备注 S:缺陷面积,单位mm2; P:缺陷数量,P3表示缺陷数量为3个。 5.2.2浅划痕/凹陷可接收判定明细表。 喷涂表面面积Q (mm2) 0~1600 1601~6400 6401~25600 判定 A级表面 S≤0.08XP1 S≤0.3XP1 S≤0.3XP1 B级表面 S≤0.1XP1 S≤0.4XP1 S≤0.5XP2 S≤0.7XP1 S≤1.0XP2 S≤1.5XP1 C级表面 S≤0.2XP1 S≤0.5XP1 S≤0.7XP2 S≤1.0XP1 S≤1.5XP3 S≤2.0XP2 S≤2.5XP1 25601~409600 S≤0.5XP2 S≤0.7XP1 5.2.3起泡、针孔、桔皮、异物、缩孔、粉化、流挂可接收判定明细表。 喷涂表面面积Q (mm2) 0~1600 1601~6400 6401~25600 判定 A级表面 S≤0.1XP1 S≤0.3XP1 S≤0.3XP3 S≤0.5XP2 S≤0.7XP1 B级表面 S≤0.2XP1 S≤0.4XP1 S≤0.5XP3 S≤0.7XP2 S≤1.0XP1 C级表面 S≤0.3XP1 S≤0.5XP1 S≤0.7XP3 S≤1.0XP2 S≤1.5XP1 第 2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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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01~409600 S≤0.5XP3 S≤0.7XP2 S≤1.0XP1 S≤0.7XP4 S≤1.0XP3 S≤1.5XP2 S≤2.0XP1 S≤1.5XP4 S≤2.0XP3 S≤2.5XP2 S≤3.0XP1

5.2.4缺陷厚边A级表面不允许,B级表面不能超过规定厚度的40%,C级表面不能超过规定厚度的65%。 6.性能要求

6.1用切痕法做出的附着力,

6.1.1切痕法:用锋利的介刀在涂覆层上面以1mm为间隔,在垂直交叉方向切100个方格,介刀应切透到金属面。若涂覆层大于60μm,切线间隔应为2mm。

6.1.2用透明胶带沿一切线方向贴在有方格的涂层上,胶带不能起皱,用手指压紧胶带使其与涂层紧密接触。3分钟后,以垂直涂层表面方向迅速拉起胶带,看下有没有涂覆层被粘起。以1个方格中50%面积被粘起为此方格被撕下。有方格被撕下为不合格。 6.2涂覆层硬度要求:用硬度值为2H的铅笔,将铅笔用手握准,与被涂面保持约45º 的角,尽量用力(但不能使笔芯折断),约3mm/s的速度使铅笔向前推进,一根长 约3mm的笔芯在不同的部位往返五次后,用橡皮或柔软的布将铅笔灰擦去,目视检 查涂覆层有无明显的划痕,如有则不合格。

6.3冲击强度要求:将涂覆件涂层朝上平放于平台上,涂覆件受冲击部距边缘不少于10mm,每个冲击点的边缘相距不少于15mm,重锤借控制装置在产品标准规定的高度,按压控制钮重锤以50kg.cm的力即自由地落于冲头上,提取重锤取出涂覆件,用4倍放大镜观察,凹面涂层无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为合格。凸面涂层面积低于10%剥离底板为合格。 6.4抗化学溶济性

6.4.1将折叠成8层的棉质软布或脱脂棉,棉质软布或脱脂棉单层厚度为0.5~0.8mm,捆绑在端面直径为6.5mm长为100mm的圆柱形木棒的一端。再将99.99%工业酒精,倒于木棒端面的棉质软布或脱脂棉上。室温下在涂层表面上以1Kg力和1秒钟往返1次的速度摩50次。

6.4.2目测表面状态有变化或涂层较明显迁移到棉质软布或脱脂棉上均为不合格。如目测表面状态无变化,但有少量涂层迁移到棉质软布或脱脂棉上为合格。

6.5耐摩擦性:以直径为6.5mm的圆形橡皮,放置于涂层表面并垂直加载约1.6Kg力,在25.4mm的行程内以每分钟30次往返的速度摩擦20次。试验后的表面状态变化部分长度或宽度大于2mm为不合格。

6.6涂覆层光泽度:对照色板,目测有明显差别为不合格。

七、本检验标准参照资料和引用标准:

1.ISO2409 涂料和清漆——交叉切割试验 2.GB/T1732—93 耐冲击性判定检验标准 3.GB1720—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4.GB1740—79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5.GB9274—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6.GB9286—8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7.GB9754—88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色的色漆漆膜之20º、60º、85º镜

面光泽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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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B11186.2—89 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测量 9.GB/T1766—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10.GB/T1771—9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试验性能的测定 11.GB/T6739—1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12.GB/T13452.2—9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13.GB/T1763—89 耐酸性判定检验标准 14.GB/T6742—86 弯曲试验 15.GB/T9753—88 杯突试验

16.GB1763—79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

八、本规定的有效期为下一个新的版本出现为止。 九、本规定于2005年5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本规定起草单位:技术部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技术部 本规定起草人:涂铭超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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