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中小学会计制度》、《区教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快推进学校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为合理使用学校教育经费,有利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对学校添置大件物品及使用大额经费制定本制度。
二、大额资金的界定
学校自行采购数额在5000元以上。 三、大额经费的支出
1、学校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对重大经费的使用、资产处置等经济业务事项,须经行政会或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
3、各项财务收支审批、审核,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权限为5000元以下。凡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凭主办方通知报校长,校长凭通知内容决策。
4、学校组织的学习、考察,需经行政会讨论决定,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该上报必须上报。
5、会计报表经校长审核同意后签名、盖章、上报。 四、添置大件物品 1、实行校务公开。
物资采购公开化、透明化。列入校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反商业贿赂制度》,对采购物品的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负责制。
3、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
要求相关人员掌握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变化,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建议。
4、外加工订货。
了解生产单位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择优订货。 5、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到校,迅速按学校有关财产验收、登记、入库等规定操作。 6、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要报上级同意,按计划定购。学生用教材必须从教委渠道采购。
五、流程
需添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后勤服务部→向校长汇报→召开校务会集体讨论→校长决策列入预算→总务处采购,购买人携带物品、发票至财产保管员处验货入库→总务主任校长确认签字→财务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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