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校教师听课制度
听课是学校了解教师备课情况,讲课特点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对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途径,同时还是老师们交流信息,共同提高的重要方式。为规范教师的听课行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怀化新世纪学校教师听课制度如下:
第一、听课教师要端正听课目的,通过听课,查找执教教师的不足,督促其进步;相互交流,学习别人的长处,同时为学校发现典型,总结推广优秀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依据,以有利于我校教学工作优化群体效益,实现共同提高。
第二、怀化新世纪学校执教教师,应热情欢迎各方经学校允许的人员听课,除教研活动安排的公开课外,平时听课事先不打招呼,任何教师不得拒听。
第三、听课教师应做好听课记录,严格按学校发放的“怀化新世纪学校教师听课记录”认真填写,特别是以下六个方面的记录:①、各步教学环节;②、教学环节之间的转折和衔接;③、备注清教师语言之外有记录必要的东西(如使用教具,演示实验,板书时机,学生活动次数,听课反应等);④、主要教学步骤所用时间;⑤、听课教师的随堂短评、感想;⑥、板书。
第四、怀化新世纪学校教师应完成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听课时数。教师听课由教务处组织检查考核,每月公布一次。
听课时数要求:满工作量(教两个班为满工作量)每周听课时数不少于2节,不满工作量的教师每周听课时数不少于3节。
第五、听课教师要自觉以学生身份听课,凡学生所遵守的课堂纪律,听课教师也要遵守。如上下课与学生一样起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私自在课堂议论等等。
第六、执教教师应主动征询听课教师的意见。听课教师应实事求是,根据课堂教学实际,依据课堂记录,结合自己教学体会,彼此真诚交换看法,给对方教学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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