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加强投标技术标编制审核管理,提高技术标编制水平,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工程部编制的所有投标技术标。 3.适用人员:技术标的编制和审核、检查人员。 4.技术标的编制流程:见附图。
5.偏差和错误的处罚:见附表1、2,其中审查人的罚款加倍,复查人的罚款再加3倍。
6.罚款款项的处理:由工程部部长收缴罚款,留存工程部,用于奖励中标的技术标或优秀的技术标。
附表1
附表1 责任划分
序号 1 2 3 4 5 6 过程 编制和自查 互查 审查 复查 符合性检查 开标后 偏差或错误 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处罚(数额见表2) 编制人(100%) 无 编制人(100%) 有 编制人(50%)和互查人(50%) 有 编制人(35%)、互查人(30%)和审查人(35%) 有 编制人(30%)、互查人(20%)、审查人(20%)有 和复查人(30%) 编制人(20%)、互查人(15%)、审查人(15%)、有 复查人(15%)和符合性检查人(35%) 责任人和责任比例 附表2
表2 处罚
偏差或错误 序号 过程 编制和自查 互查 审查 复查 符合性检查 开标后 错别字 0 1元/个 2 3 4 5 文意偏离 0 5元/处 10 20 30 50 篇幅不足 段意错误 0 6元/页 15 30 40 100 0 10元/处 20 40 50 160 缺项 0 20元/项 40 80 100 400 废标 0 30元/项 100 200 400 10000 1 2 3 4 5 6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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