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规则制度 加入时间:2010-12-3 18:13:36 作者:admin 点击:194
为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校学生会特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办法
(一)每学年校学生会考评实行打分制,考评分数由考勤分数和考核分数相加而成。
(二)在每学年考评中,考勤分数和考核分数均位于所在部门第一名的学生干部,经常委会讨论通过,由校学生会授予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品,通报表扬。 二、处罚措施
(一)凡是在考核中扣除18分的学生干部,经常委会讨论并报校团委通过,劝其退会。
(二)凡是在考勤中,扣除12分的学生干部,经常委会讨论并报校团委通过,劝其退会。
(三)凡是在每学年两次考评中:
1.第一次考评分数位于所在部门最后一名,经有关部门同意,予以警告。
2.两次考评的平均分数位于所在部门最后一名,经常委会讨论并报校团委通过劝其退会。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农业大学学生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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