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安全股负责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安全股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二、内容 1、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 车站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
告、安全通报等。
2、 立卷归档
(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在每年元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 、档案保管
(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 、档案借阅
(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
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 记本上注销。
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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