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仲裁不满意可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先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起诉。
法律分析
员工签了离职协议之后也还可以告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再去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后签署协议,能否追究公司法律责任?
根据普遍的法律原则,员工在签署离职协议后通常会放弃对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离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一旦双方签署并遵守,通常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因此,员工在签署离职协议后,通常不能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离职协议中存在不合法或不公平的条款,或者公司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可能有权寻求法律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自己的权益,并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事实情况。
结语
离职协议签署后,员工仍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劳动争议。若仲裁裁决不被接受,员工可进一步向提起诉讼。离职协议通常具有约束力,员工需遵守其中条款。然而,若协议存在不合法或不公平之处,或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执行协议,员工有权寻求法律救济。最终结果将取决于具体法律和事实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评估权益并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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