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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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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般不能撤销。但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据此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一、离婚十年后再起诉要求

离婚协议是可以反悔的,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存在时效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的支持。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法律对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规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条件的人民会予以支持,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三、若关于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向起诉要求撤销。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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