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不过解除权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当事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一、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解除权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就消灭。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护权益有哪些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维护权益如下:
1、买受人如想解除合同,应先催告。经催告三个月后,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取得合同终止权。也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
2、通过催告;
3、催告后三个月未交房;
4、购房者合同终止权的有效期自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一年后结束,即终止权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一年以上,永久丧失解除权。
三、法定解除在何时可以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时间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二)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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