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缴费帐户,用作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个人帐户按照职工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包括:
(1)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从企业缴费中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3)按规定应记入的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社保办理如下:以个人名义缴纳,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具体缴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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