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企业破产时,有权要求公司补偿未休完产假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将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待遇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此外,根据的规定,破产安置费应按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并可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公司还需为孕期女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预发工资,同时将此期间纳入工龄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不过,如果企业关闭、破产或撤销,其主体就消亡了,劳动者与之订立的劳动合同将自然终止,即使是女职工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原劳动合同也无法履行,也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故员工可要求公司补偿未休完产假部分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也规定:破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按破产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发给。另外从公司宣布破产之日起,到预计的哺乳期结束期间,公司还需为孕期女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次性预发工资,同时,将此期间纳入工龄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哺乳期工资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哺乳期工资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哺乳期工资的赔偿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一定的工资保障。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女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实际工作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公司应按照女职工实际工资的80%至100%进行赔偿。在注销过程中,公司应及时与女职工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还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因注销而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结语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到企业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支付她们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有关福利待遇,直至哺乳期满。同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费用。此外,根据国家规定,破产安置费标准一般按破产企业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对于自谋职业的职工,可以一次性发放。此外,公司在破产宣布之日起至预计的哺乳期结束期间,仍需为孕期女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一次性预发工资。在注销过程中,公司应当与女职工协商达成一致,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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