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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申请分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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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分户低保是申请低保的人分户才能达到低保户的条件。
低保户是指一户,不是指家庭中的一员。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要申请低保,必须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所以,申请低保的人分户才能达到低保户的条件。
父母分不分户口和申请低保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就是父母分户孩子母亲申请低保也要审核,父亲和孩子的收入情况和其它情况,如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照样不能申请享受低保。所以分开户口孩子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也不能申请享受低保,不分户符合低保条件规定也能申请享受低保。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分居的、住房困难或者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分户供养的可以申请拆分低保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分居的、住房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分户供养的可以申请拆分低保户。具体操作流程为,拟拆分低保户应当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后,批准申请人拆分低保户。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当地的规定,低保分户的条件和审核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拆分后仍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 赡养 人或 抚养 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 工资 或 最低工资 、基本生活费后以及 退休 人员领取 退休金 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 抚恤金 、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程序: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3、收入证明:
(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享受 失业保险 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男历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 结婚证 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 离婚 的需提供 离婚证 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综上所述,低保分户是为了满足特殊情况下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而设立的,可以帮助那些分离或者住房困难的家庭获得更好的救助和帮助。通过优化低保制度,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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