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除非合同中具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相关约定,否则违约条款一并无效,不发生效力。
一、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超出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认定合同无效。除非签订的合同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经营范围,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夜场签了合同能违约跑路吗
在夜场签的合同如果真实有效就应按约完成,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存在下列情形,认定合同无效可以不用履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
三、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包括哪些?
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各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详细约定,延迟交付货物或付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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