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律师人身权受侵害现状及分析

刑事律师人身权受侵害现状及分析

来源:欧得旅游网

【人身权】刑事律师人身权受侵害现状及分析 1、刑事律师人身权受侵害的现状由于立法规定的不足,再加上辩护业务具有高度对抗性的特点,侵害律师人身权、人格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有关部门和媒体公布的资料显示,我国律师执业人身权法律保护的现状确实堪忧。目前,中国大陆刑事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2009年7月10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对昆明一位律师实施非法拘禁达四十多分钟的事件,在云南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云南律师界执业者对此事表示“震惊、愤怒”,要求严肃处理此事件中的当事人。 一些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法官在法院做出公然侵犯律师人身权的事,是司法界的耻辱。”又如,山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时,在不违反法庭纪律的情况下,被审判长无理驱逐出庭;山西大同第三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参加一起盗窃案的庭审,因为出具了一份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第二天即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将其刑事拘留;河南信阳某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在为挪用资金一案的被告人出庭辩护时,因出具一份工商局的书面证明,与公诉人公诉意见不同,被检察院以包庇罪刑事拘留,分别关押了11天和12天。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受侵害是比较严重的,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侵犯辩护律师人身权利的形式多样。有国家司法工作人员非法限制律师人身自由的,有殴打辱骂律师的,有将律师错误定罪判刑的,等等。 二是受侵害的律师人数比较多。据统计,从2002年至 2 0 0 9年,全国至少有 5 0 0名律师被抓、被捕、被诉、被判,其中绝大部分最终被宣告无罪。被侵害的律师如此之多,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三是侵犯律师权益的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一些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部门尤其是国家司法机关往往存在着部门保护主义,对侵害律师权益的案件不能及时处理 电话咨询律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