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是指不受理当事人的重复上诉。驳回当事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被列为不可诉行政行为之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排除在人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从此,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正式进入到我国的行政司法实践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排除在人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从此,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正式进入到我国的行政司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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