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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

来源:欧得旅游网

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如下:

1、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2、只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依据,仍需进一步调查;

3、满足法定情形之一,如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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