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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给我们个人,合法嘛?

来源:欧得旅游网

律师解答:

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人手一份,您应该去索要您的劳务合同,必定劳务合同是保障您劳务权利的有力证据。一旦有劳务纠纷的事宜出现,劳动监管部门都会让出示劳务合同,并收取一份复印件备档的。公司若有损害员工劳动的情形,比如落缴保险/不给付离职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苛扣工时等情形,那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个人手上没有劳务合同,没有充足的劳务事实关系证据的话监管部门也不好受理,所以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务合同企业与个人必须都有存案,以保护职工的劳动劳务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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