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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交车受伤索赔依据

来源:欧得旅游网

【商家伤害】坐公交车受伤索赔依据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乘客在乘坐某公司汽车时,因司机急刹车,致使乘客身体失衡跌断大腿,但汽车公司拒绝赔偿医疗费用。究竟是否可获赔偿 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也属于一种消费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经营者,公汽公司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的环境,如果乘客在乘车时造成伤害,且能证实并非自身的因素造成的,公司汽车公司就应承担责任,给予一定的赔偿。 消费维权推荐律师:郭明飞律师 哈尔滨郭明飞律师,为黑龙江正开律师所创办者,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实践工作15年。擅长办理公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地产案伯、知识产权纠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人诚实守信。现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七O三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下属多家高科技公司、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30余单位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 办公电话: 045155665001,13904808407 E-mail: gmfhrb@sohu.com 执业机构: 黑龙江正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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