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汽车换牌照向车管所申请变更即可。【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办理变更号牌手续流程如下: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代办的提交《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还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3、两辆(含)以上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
4、需要变更号牌号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
5、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辆或多辆机动车的,还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6、同一家庭的需提交两辆(含)以上机动车所登记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同一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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