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在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规范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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