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者必须两年后才能增驾,且两年中不得有记满12分的纪录,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需要驾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39号》第15条的其他项目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4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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