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被告可提交新证据,一审前或开庭时提出;二审前或开庭时提出;无需开庭的二审需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第43条规定:举证期满后提供非新证据,法院不采纳。若因客观原因延期举证,且不提供可能导致不公正判决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法律分析
可以。
庭审结束后被告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同时第四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拓展延伸
当事人的证据提交时间限制:开庭后是否还能提交证据?
在大多数司法制度中,当事人在开庭前通常应当提交证据。然而,对于开庭后是否能提交证据,不同司法制度存在不同规定。在某些司法制度中,开庭后提交证据可能受到严格限制或甚至被禁止。这是因为开庭后提交证据可能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公平或不利的情况,同时也会延长诉讼时间。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新证据出现或紧急情况,法庭可能会允许当事人在开庭后提交证据。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充分准备并尽量提交所有相关证据,以避免因开庭后提交证据受到限制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新的证据,而在二审程序中,应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则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非新证据将不被采纳。然而,如果当事人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明显不公的裁判,该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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