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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具体流程有哪些,征地程序有哪些?

来源:欧得旅游网

国家征地程序有:1.首先由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告。并由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城镇征地的具体流程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2、向上级申报批准;3、批准后,公布方案;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居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包括什么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请或省批准;

2、建设项目批准通过后,向市、县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

4、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批准。

三、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如下:1、或者省审批通过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向市、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征地方案;4、逐级上报至或者省;5、得到批准后,公布征地方案;6、进行补偿登记;7、拟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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