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责任事故是连带责任,由施工单位、施工队伍、伤员按相关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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