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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而得的赔偿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问题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车祸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很显然,因车祸受伤得到的赔偿款属于以上法条第二款,应当归个人财产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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