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同到期不能领取失业金,只有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劳动合同终止、被解除、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强迫劳动等情形可符合条件。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将原因归于个人,与单位协商以便领取失业金。另外,辞职时可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索取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并非领取失业金的法定条件,重要的是尽快找到新工作。领取失业金并非长期可行的选择。
法律分析
一、个人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能,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合同到期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所以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也就可以领取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见,合同到期并不是领取失业金的法定条件,因为合同到期后可能双方还继续存在着劳动关系,或者合同到期没有工作的原因是员工个人提出来的。相比于领取失业金,我们所要做的当然是能够在失业以后尽快的找到一份新工作,如果就抱着领取政府救济金的心态,失业金也不是一直能无限期的领取。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个人合同到期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除非合同到期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我们应该尽力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而不是依赖政府救济金。失业保险金是一种有限期的救济措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提高自身竞争力,以便更好地应对失业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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