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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用房和商品房买卖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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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实用房和商品房买卖有什么区别
1、经济实用房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如下:
(1)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所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可享受很多优惠;为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是通过的出让获得;
(2)产权不同。经济适用房用于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因此房屋购买人不享有完全产权,在购买后只能拿到房产证,而无法拿到土地证,而商品房则可随时买卖交易;
(3)购买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在建设完毕后,购买人只能是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且名下无任何房产,而商品房则是只需购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后即可购买;
(4)房屋面积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目的就是保障性住房,并且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的群体,因此房屋面积有一定的;而商品房在建设时其面积和结构完全由开发商决定,且购房者可灵活购买;
(5)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是由部门安排建设,建设的目的就是提供住房保障,因此价格上是部门决定较为便宜;而商品房价格则是由开发商决定,因此价格上将会非常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二、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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