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抗诉申请书: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电话;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犯罪事实、危害结果;此致;XXX人民;申请人签名;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百一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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